

關注理由
約一個星期前,福州三縣洲大橋北江濱一側的外灘一號業主從物業那兒收到一份“福建省特檢院”出具的意見通知書。通知書上說,小區有2部電梯鋼絲繩磨損、1部消防開關失效,只有整改后才能通過年檢,費用2萬多元。可業主到省特檢院查詢發現,省特檢院只要求小區更換一個十多元錢的消防開關,從來沒有要求更換電梯鋼絲繩。
那么,通知書到底被誰改了?又為何要改?昨日,外灘一號電梯維保方福州鑫三洋機電設備有限公司駐該小區負責人余祿章承認是他改動了通知書。而該小區物業福州臺西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否認知情,鑫三洋公司暫未回應。
業主咨詢特檢院,才知通知書被改
外灘一號小區只有一棟單體樓,23層76戶,小區共有4部電梯,這個月正在年檢。
業主劉先生說,約一個星期前,他聽說小區的2部電梯被查出鋼絲繩磨損,還有1部消防開關失效,更換要2萬多元。費用均攤下來,每戶要300元左右。他前往福建省特檢院,想咨詢鋼絲繩是不是一定要換。
結果讓他大吃一驚,“特檢院回復,年檢中并未要求小區更換鋼絲繩。”
據福建省特檢院保存的9月11日出具的一式四份的檢驗意見通知書原件,問題和意見一欄確實有三項,但內容是4號梯消防開關失效,未簽訂日常維護保養合同,未提交年度自行檢查記錄。
而劉先生拿到的物業存留的檢驗意見通知書,僅“電梯消防開關失效”一項一樣,其余兩項變成了“3號梯,鋼絲繩磨損嚴重”和“2號梯,鋼絲繩磨損嚴重”。也就是說,業主們看到的,是一份被改動過的通知書。
按照規定,特種設備檢驗意見通知書為一式四聯,前三聯給檢驗機構、監察機構、受檢單位留存,第四聯待整改完畢、復檢通過后,回交給檢驗機構。正常情況下,如果年檢時有出具整改意見,物業會收到兩聯,一張留存,一張復檢后回交。
小區物業稱是維保人員私自改動
外灘一號的物業方—福州臺西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于今年5月接手管理該小區。同時,該公司也是福州融山花園、三坊世家、狀元山莊、桂山公寓等小區的物業。
昨日,臺西物業負責人黃文稱,由始至終,他只看到一份意見通知書,還是復印件,也就是業主們看到的那份。經過核實,發現是維保單位福州鑫三洋機電設備有限公司駐外灘一號的項目負責人余祿章動了手腳。
黃文說,質監部門出意見通知書時,物業、維保單位都在場,物業簽完字想把通知書送到公司來給他,余祿章說正好要來公司,物業就讓余祿章轉交,“余祿章在復印件上私自改動,并丟掉了原件”。
黃文承認,正常情況下,一查原件就知道(造假),但當時沒想那么多,也沒找特檢院核實,確實有疏忽。余祿章肯定有錯,平時工資較低,就想通過這個項目賺一點錢。“鋼絲繩用了七年,的確有磨損,也不是虛構的。從安全考慮,最好也要換。”
維保員承認改了通知書
鑫三洋駐外灘一號的項目負責人余祿章昨日接受海都記者采訪時說,的確是他改動了省特檢院的意見通知書,并稱是個人所為,與物業和鑫三洋公司無關。
余祿章說,5月份物業移交時,他檢查發現,小區幾部電梯的鋼絲繩有一點點斷股和鐵屑。正好年檢那一段時間,外地電梯故障又挺多,他從安全角度考慮,還是覺得鋼絲繩要換掉,所以在移交通知書的時候,私自做了改動。“以為就是給業委會看一下,有這種問題,沒想到會影響這么大。”
記者了解到,福州鑫三洋機電設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主營電梯銷售、電梯安裝維保,是電梯安裝、維保的國家二級企業。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鑫三洋公司位于福州新店南平西路金銀城廣場5號樓的辦公地點,工作人員稱,其負責人劉一健外出不在。記者留下聯系方式,但截至昨晚8時發稿,劉一健并未回復。
省特檢院:若查實將嚴處
記者昨日在省特檢院看到了檢驗意見通知書原件,編號為jj0000133,并與業主提供的通知書復印件比對,證實同屬于一式四份當中的兩份。但問題和意見一欄中,復印件的第2、3點被改過。
得知情況后,省特檢院、福州市質監局很重視,將于今日召集涉事各方面談。
省特檢院相關負責人說,如果查實是物業公司的責任,將通報其主管的城建部門處理。如果是維保公司的責任,將嚴肅處理,絕不會草草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