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志與廣告
上海電梯
《上海電梯》創(chuàng)刊于1988年8月,是我國電梯行業(yè)辦刊最早的雜志之一。因為它一直堅持以電梯技術理論和應用技術為主的辦刊宗旨,受到國內電梯企業(yè)和相關企業(yè)及廣大讀者的...
埃略凡特文化傳播DM雜志
2009年1月創(chuàng)辦了《上海埃略凡特文化傳播廣告》。它不僅能擴大電梯企業(yè)向社會各個層面,尤其是房地產企業(yè)和物業(yè)單位的信息傳播和全面交流;也讓房地產企業(yè)及物業(yè)公司從...
江蘇擬規(guī)定電梯使用單位管理不當最高罰款30萬
昨天,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開幕,會上聽取了關于《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修訂草案)》的說明。據悉,該條例自2003年施行以來此次是首次修訂。修訂前的條例中很多條款都已跟不上趟兒,亟待完善。此次修訂草案明確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推動建立電梯安全應急救援網絡平臺,安排電梯安全應急救援專項資金,用于公共場所和住宅電梯安全應急救援等。如果電梯異常,未消除隱患,使用單位擬最高被罰30萬。
江蘇去年特種設備總數是10年前的3倍多
“江蘇是全國特種設備生產使用第一大省。”江蘇省質監(jiān)局局長劉大旺介紹,截至2013年年底,全省共有各類特種設備生產企業(yè)近5000家,各類在用的特種設備108.52萬臺,還有氣瓶1397.03萬只。
劉大旺介紹,條例從2003年3月施行以來,在預防和減少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發(fā)生等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但距上次《條例》修訂已經過去了10年,江蘇特種設備種類增加明顯,使用規(guī)模也不斷擴大,“2013年的特種設備總數是10年前的3倍多,安全保障壓力不斷增大。”
電梯異常未消除隱患,擬最高罰30萬
據了解,江蘇是全國電梯生產第一大省和使用大省,目前登記在冊使用的電梯超過25萬臺,每年新增電梯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長。
近年來,電梯困人事故頻發(fā),遇到問題百姓該怎么辦成了最棘手的問題。草案中明確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動電梯安全應急救援網絡平臺的建立。南京的96333電梯應急處置中心開通一年半就救出了萬余名被困乘客。江蘇省質監(jiān)局特設局副局長許小明介紹,目前江蘇省內蘇州、常州也都建立起了這樣的救援平臺,其他城市還在推廣之中,“蘇州也是96333,而常州則納入了119體系中。”
修訂草案規(guī)定,包括電梯在內的特種設備,如果其使用單位在使用過程中或檢查、檢驗時發(fā)現設備異常,存在事故隱患,未及時消除,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將責令停止使用并限期改正;超過限期還不改正的,可以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
電梯安全責任險年底前全面“開單”
除了救援平臺,為了提高電梯事故賠付能力,修訂草案還鼓勵投保電梯安全責任保險。“無錫目前已經有5000臺電梯投保,我們要求各城市在今年年底前至少有保單開出。”許小明說。
游樂設施暫停后違規(guī)啟用,罰款上限擬增至原先50倍
對于大型游樂設施,省人大財經委建議對其安全監(jiān)管要進一步細化。日前,南京綠博園剛發(fā)生一起“太空飛碟”甩人事件,而這家游樂場早已辦理了停用手續(xù)。雖然事后游樂場被罰款3萬元,但不少網友仍吐槽罰得太輕。
實際上,按照老版《條例》,這種違規(guī)行為的處罰僅是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處五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的罰款。而修訂草案則將這個罰款數額的上限提升到了原先的50倍,罰款數額提升到了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大大增加了違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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