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志與廣告
上海電梯
《上海電梯》創刊于1988年8月,是我國電梯行業辦刊最早的雜志之一。因為它一直堅持以電梯技術理論和應用技術為主的辦刊宗旨,受到國內電梯企業和相關企業及廣大讀者的...
埃略凡特文化傳播DM雜志
2009年1月創辦了《上海埃略凡特文化傳播廣告》。它不僅能擴大電梯企業向社會各個層面,尤其是房地產企業和物業單位的信息傳播和全面交流;也讓房地產企業及物業公司從...
排屋電梯故障頻發開發商拒賠 業主告贏開發商
精裝修帶電梯排屋交付不足半年,電梯故障頻發,業主多次與開發商協商維修或更換電梯無果后,自行更換電梯,開發商卻因此拒絕承擔相應的維修費用。維保期內房屋質量出現問題,究竟由誰負責?業主如何舉證方能維護自身權益?
案例:
入住不足半年電梯故障頻發
自行維修后開發商拒賠償
2013年5月,計某耗資700萬元購置的杭州市郊一套精裝修帶電梯排屋順利交付了。然而搬進去沒多久,自去年10月開始到2014年2月,排屋自帶的電梯頻頻發生故障,升降時的刮擦聲、金屬板塊掉落等時有發生,最嚴重的一次故障使得計某被困電梯近一小時。
“家里還有老人小孩,萬一被困不知道會有什么后果。”為了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計某先后多次要求開發商悅來房產維修或是更換電梯,甚至還將問題反饋到工商部門。在工商部門的協調下,悅來房產同意就電梯故障問題進行維修。但等待數月,悅來房產仍未有實質性的維修動作,無奈之下計某發了一封函件給悅來房產,函件內容寫著:若是2014年5月底前開發商仍未對電梯進行維修,業主將自行更換,維修費用則由開發商承擔。
待計某更換完電梯后將總費用明細遞交給悅來房產時,相關負責人表示自己已盡了維修義務,且計某未找悅來房產合作廠家,擅自更換電梯,所產生費用概不負責。計某一氣之下將悅來房產起訴至當地法院,要求其承擔更換電梯所產生的全部費用共計約20萬元左右。
審查過程中,法院判決認為,計某所花費的20萬元電梯維修費為正常的市場價,悅來房產怠于履行義務,應賠償計某更換電梯費用的損失。
律師點評:
保修期內房屋存在質量問題
修復費由出賣人承擔
胡增冬:浙江三道律師事務所律師
本次案件中計某之所以勝訴,關鍵原因主要在于其做了相關舉證,一則請了當地的工商部門即第三方就問題進行協調,將電梯維修服務記錄公開,表明電梯確實存在質量問題;二則在進行更換前曾發函給開發商,明確給出維修期限,開發商悅來房產在相應的維修期限內未有維修行為,致使業主日常生活造成不便。以上兩個舉證可謂此案獲勝的兩大關鍵性證據。
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司法解釋》的規定,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本案中,悅來房產應保證交付的房屋及設施在物質形態上無瑕疵,符合標的物的通常或特別約定的用途。計某所購排屋在交付不到半年時間內,電梯便出現困人等嚴重故障,故應確認電梯存在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悅來房產對此問題負有維修或更換至電梯能完全正常使用的義務。然而,悅來房產怠于履行相關義務,拖延修復期限,計某委托其他電梯廠家自行更換并無不當,為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