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城市的發展,一棟棟高樓是拔地而起 ,對電梯的要求也從以往的幾層,十幾層,到如今的三四十層,當然,伴隨而來的問題也成為大伙關注的焦點,近日,就有業主因為電梯限行將物管告上了法庭。其實,電梯限行在很多辦公大樓都在實行。記者就渠道成都某辦公大樓,對在大樓內上班的員工進行了采訪。據員工說,他們這里的電梯只到高層才停靠,七八樓以下都不能下電梯。據說,這樣的目的,就為圖一個方便,但凡是上了20層的大樓,都會設置個單雙號或高地區來限制電梯載客量。
大伙說,無論到高層還是去低區,限行的辦法解決了上下班打堆堆的情況,可是就在一片叫好聲中,卻出現了一個反對的聲音。近日,郫縣恒創蜀都廣場的一位業主就將物管告上了法庭,認為分高低區的限行辦法對他們位于18樓高區的業主來說,影響了生意,而郫縣法院也做出判決,認為物管違反了物權法。對于電梯的分配,應當經三分之二的業主表決通過,才能決定電梯的使用辦法,物管無權單方確定,而這樣的判決也得到了部分市民的認可。市民反映,如果電梯只是限制個單雙層或者高地區,也還能理解,可是有些辦公大樓的分區方式簡直能將人繞暈,完全不知道應該乘坐哪一部電梯才能到達自己想去的樓層。


記者在成都總府路附近一商業寫字樓看到,10部電梯,低區5部,高區5部,低區還分為,1號電梯停1層,6層,7層,8層,10層到24層,第9層不停,4號電梯,停負4層到1層,6層,7層,然后再是10層到24層,其它樓層不停,單聽都覺得繞彎子,看一圈下來更是眼花繚亂,讓人傻傻分不清楚,而緊鄰的一個寫字樓的電梯分區方式同樣容易讓人犯暈,除一步貨運電梯每層停靠,其余4部各有各的停法,對于經常出入的業主來說,習慣了還好,可是對于偶爾才會進入大樓辦事的人來說,的確是有些不便。

當然,這些也只屬于萬千大樓中的個例,最終的目的還是希望通過細致的分區來方便廣大的業主,不過還是要提醒倒的是,物管對于電梯的分區應該合理合法,尊重業主們的權利,這樣才能更好的做好服務工作。
.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