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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電梯
《上海電梯》創刊于1988年8月,是我國電梯行業辦刊最早的雜志之一。因為它一直堅持以電梯技術理論和應用技術為主的辦刊宗旨,受到國內電梯企業和相關企業及廣大讀者的...
埃略凡特文化傳播DM雜志
2009年1月創辦了《上海埃略凡特文化傳播廣告》。它不僅能擴大電梯企業向社會各個層面,尤其是房地產企業和物業單位的信息傳播和全面交流;也讓房地產企業及物業公司從...
南京電梯消防維修金標準公布:高層住宅20元/平
高層住宅的電梯一旦工作超過10年左右,都可能產生高昂的維修費用。2013年5月1日生效的《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曾經規定開發商應當在交付使用前將一筆錢存下來,專門用于電梯、消防設施的更新和改造。日前,南京就此規定出具細則,高層住宅的專項資金收繳標準為20元/平方米。
南京市住建委此次出臺的《關于開展電梯消防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歸集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凡是在2013年5月1日后受讓土地的配置電梯的項目,開發商都應當交存電梯、消防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交存標準是多層住宅(建筑層數7層(含)以下,建筑高度24米以下)專項資金收繳標準為16元/平方米;高層住宅(建筑層數7層以上,建筑高度24米以上100以下)專項資金收繳標準為20元/平方米;超高層住宅(建筑高度100米以上)按項目實際工程竣工結算資料計算。
對于開發商來說,多交的這筆錢,依據是《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現代快報記者發現,條例第75條規定:本條例施行后受讓土地的住宅物業配置電梯的,建設單位應當在交付使用前按照建筑安裝總費用百分之一的比例交存資金,專項用于電梯、消防等設施設備的更新和改造。該資金歸業主所有,納入物業管理區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
南京市住建委相關人士介紹,“建筑安裝總費用百分之一”的規定,在實際操作中有一定的難度,為此南京多個部門曾經專門研究此事,最終按照專業測算,計算出“多層16元”、“高層20元”的標準。南京市區目前在售的絕大多數多層住宅也都有電梯,這意味著這個費用將覆蓋南京在售的幾乎所有樓盤。
在交費時間上,南京的做法比省里的規定更嚴格。南京此次通知要求,開發商應當在辦理房屋銷售許可手續前,一次性交存電梯、消防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是在樓盤首次辦理銷許前,一次性將樓盤所有銷售面積的部分交齊。”住建委人士表示。另外, 對于一些在2013年5月1日后取得土地,但是已經開始銷售的樓盤來說,也將補交這筆費用。
如果高層建筑多出了20元/平方米的成本,那么開發商會轉嫁到買房人頭上去嗎?現代快報記者采訪了河西和仙林的兩家開發商,都被告知“正在研究”。“按道理說,這筆錢將來還是用在全體業主身上,理應是買房人來承擔的,但是現在市場不太好 ,漲價的話對銷售也有壓力。”一位開發商銷售負責人承認,對于一個樓盤來說,20元/平方米是一筆大費用,公司還需要仔細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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