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澗西區地久·城尚城小區9號樓的程女士撥打《洛陽晚報》熱線66778866反映,樓中共有兩部電梯,其中一部壞了一個多月,另一部電梯在使用時有異響,居民乘坐時總懸著心。
物業公司稱維修電梯需要使用維修基金,但必須有業主簽字。
反映:兩部電梯“一死一傷”
5日上午,《洛陽晚報》記者來到該小區,在該小區9號樓一樓電梯口,記者看到一張寫著“因鋼絲繩斷股,曳引輪損壞,維修電梯需申請維修基金大修,要業主配合簽字”的告示。
家住該樓的程女士說:“這棟樓都是小戶型,住了272戶,卻只有兩部電梯,電梯的使用率高,故障頻率也很高,一部電梯在4月初就不能用了,另一部電梯在運行中能聽到輕微的異響。我被困在電梯里好幾次,每次坐這部電梯都提心吊膽。”
程女士說,因為修電梯的事兒,她跑過好幾次物業,想代在外地的房東簽字維修電梯,卻被告知租客無權代理。
物業:已著手維修電梯
物業公司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小區其他住宅樓每棟只有30多戶,30多戶共用兩部電梯和272戶共用兩部電梯的差異可想而知有多大”。
該負責人說,在4月初發現電梯出現故障后,他們就給業主群發了短信,希望業主們盡快來物業公司簽字,同意使用維修基金,可截至5月5日上午,簽字同意的業主僅有160余戶,雖然沒有達到總業主人數2/3的規定,但我們已著手維修。
由于電梯損壞程度比較嚴重,許多零件都需要定做,預計5月12號前后才能正常使用。因為該樓設有賓館,且不少業主把房子租了出去,根據相關規定,租客是不能代房東簽字的。
律師:租客可以代房東簽字
業主將房子出租,且長年在外地,所在小區急需使用維修基金,租客真的不能代房東簽字嗎?
晚報律師幫幫團成員、河南大進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浩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的委托代理,可以通過書面形式和口頭形式來完成。據此,房東可以委托程女士代為簽署相關文件。
針對程女士這種情況,李浩建議房東可以通過郵寄等方式為程女士出具相關的書面委托書,明確具體權限,避免今后產生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