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志與廣告
上海電梯
《上海電梯》創刊于1988年8月,是我國電梯行業辦刊最早的雜志之一。因為它一直堅持以電梯技術理論和應用技術為主的辦刊宗旨,受到國內電梯企業和相關企業及廣大讀者的...
埃略凡特文化傳播DM雜志
2009年1月創辦了《上海埃略凡特文化傳播廣告》。它不僅能擴大電梯企業向社會各個層面,尤其是房地產企業和物業單位的信息傳播和全面交流;也讓房地產企業及物業公司從...
電梯抽瘋嚇的老太犯心臟病 物業賠了三千多塊
電梯該停不停,年近七旬的張秀琴(化名)串門時遭遇“抽瘋電梯”,導致心臟病復發,因賠償問題與物業公司發生爭執。前不久,因未盡到防護義務,小區物業公司被判賠償近4000元。
前不久,張秀琴去中山路的妹妹家串門。進入單元門后,張秀琴乘電梯上樓,可電梯在運行過程中突然失控,并沒有在她想去的15層停止,而是直接升往頂層,停止后電梯門沒開,電梯內電燈又突然熄滅。張秀琴驚慌失措,多次按開門鍵和緊急求助電話,電梯無任何反應。張秀琴趕緊打電話通知妹妹,妹妹在15層叫梯,五六分鐘后電梯才到達15層。
張秀琴患有心臟病,被困電梯內時心臟病發作。電梯開門后,被妹妹送到醫院診治,住院兩天共計花費3000余元醫療費。事后,張秀琴要求物業公司賠償。物業公司管理人員認為,張秀琴不了解電梯操作規程,使用電梯時有操作不當的問題,所以出現問題應由張秀琴自己負責。
香坊區人民法院審理此案認為,首先,物業公司有義務保證電梯等設施的正常運行。張秀琴未攜帶門卡,卻得以進入小區。她不了解該小區電梯的使用規程,在整個被困電梯過程中,也沒有物業人員對其進行指導。這些都說明物業公司管理中存在漏洞。再有,張秀琴想到15樓,電梯卻停在頂樓,而后電梯門未開,電梯內停電,張秀琴受到驚嚇導致心臟病復發符合情理。所以,該物業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最終,判決該物業公司賠償張秀琴醫療費、誤工費37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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