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江蘇省內電梯數量已達40萬臺,近年來有關電梯事故致人傷亡的事件頻現,住宅小區電梯在使用、維保、改造更新方面面臨著種種窘境。江蘇省人大3月27日審議通過《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條例》修訂案,將于7月1日起實施。新修訂的條例在強化政府責任、完善監管制度、提高違法成本等方面有很多新的突破,特別是對住宅電梯涉及到的問題,把一些創新性探索以法規的形式予以明確規定。
明確電梯使用單位 搭建應急救援平臺
現狀:電梯特別是共有產權的電梯安全責任主體不清晰,常導致電梯安全管理、維保等無法及時落實,一旦發生事故或故障后又互相推諉,傷亡事故賠付不及時。
解決:《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條例》修訂案,細化、明確了各類電梯使用單位,如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管理的,受托人為使用單位。對一些老舊小區電梯的責任人則作出了兜底規定,即使用單位無法確定的,由電梯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督促所有權人確定,或直接指定使用單位。
條例還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動建立電梯安全應急救援網絡平臺,安排應急救援專項資金。據省人大財經委委員、預算工委副主任呂小鵬介紹,目前南京、常州、蘇州、南通已搭建電梯安全應急救援網絡平臺,其他9個市也在積極推進中。
立法鼓勵電梯安全險 提高事故賠付能力
現狀:電梯出現安全隱患時,要動用公共維修基金的程序復雜,過程漫長,業主意見難以達成一致。拆遷安置房、房改房等沒有繳納維修基金的電梯遇到問題難以扯清。
解決:《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條例》鼓勵電梯安全責任保險,提高事故的賠付能力和賠付速度。據了解,江蘇首創的電梯安全責任保險之前已在無錫進行了試點,凡購買電梯責任險的電梯,乘坐者因其發生故障,或遇到不可抗力導致傷亡,都可以獲得相應賠償。此次更將之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下來予以推廣。
條例對保障性住宅等的電梯質量也予以了關注,要求電梯制造商明示備品備件、維修價格,不得設置技術障礙影響電梯正常運行。
十年后再次修訂 加大處罰力度
江蘇是全國特種設備生產使用第一大省?,F行《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于2003年3月1日起實施,2004年進行過修訂,此次是十年來再次修訂。新修訂后的條例共六章四十八條,緊扣去年剛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根據江蘇省實際情況,針對電梯、氣瓶、游樂設施等與民生相關的、社會關注度越來越高的現實問題開出了藥方,并加大了處罰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未涉及的一些問題,江蘇在修訂后的條例中也做了大膽突破和進一步細化。如對特種設備的出租單位、承租單位以及場地經營管理單位,都分別明確了責任義務;進一步強調了生產單位對生產過程中的工藝和材料控制也要嚴格符合安全技術規范和相關標準。
新修訂的條例還體現了當前特種設備監管信息化的趨勢,將氣瓶的充裝和檢驗信息化工作上升到法制層面。據介紹,江蘇自2011年開始對氣瓶進行信息化監管,每只氣瓶都有一個“身份證”條碼或二維碼,信息平臺可清楚查到哪些是超期未檢瓶或報廢瓶,超期氣瓶即無法掃碼充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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