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志與廣告
上海電梯
《上海電梯》創刊于1988年8月,是我國電梯行業辦刊最早的雜志之一。因為它一直堅持以電梯技術理論和應用技術為主的辦刊宗旨,受到國內電梯企業和相關企業及廣大讀者的...
埃略凡特文化傳播DM雜志
2009年1月創辦了《上海埃略凡特文化傳播廣告》。它不僅能擴大電梯企業向社會各個層面,尤其是房地產企業和物業單位的信息傳播和全面交流;也讓房地產企業及物業公司從...
電梯急墜母子受傷物業賠償
66歲的張女士與兒子孫先生搭乘電梯時,突然遭遇電梯急墜事故,母子二人將物業公司告上法院,索賠醫療費及精神損失費。朝陽法院昨日通報,認定物業公司負有責任,賠償張女士母子全部醫療損失四千余元。
張女士家住芍藥居北里小區。她回憶說,今年4月26日下午,她和孫先生在5層乘坐電梯時突然發生墜落事故,從5層墜落至3層。二人隨即被送往醫院,經診斷為高處墜落傷、頭胸腹外傷,張女士花費醫療費179.53元,孫先生花費醫療費4127.8元。
庭審中,法庭詢問物業公司能否提供事發時電梯內的監控錄像。物業公司稱事故發生前監控設備已損壞,無法提交事發時的監控錄像。
法院經審理認為,從張女士母子提交的證據及陳述的事實經過來看,處理方式符合一般人基于日常生活經驗做出的反應。而作為物業管理責任方的物業公司卻無法提供電梯內監控內容及電梯內監控損壞的證明,法院確信張女士母子陳述的事實具有高度可能性,依法認定墜梯事實成立。物業公司作為維修養護小區內電梯的責任人,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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