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扶電梯上升時突然加速,上面的兩名乘客摔倒受傷。昨天,家住武昌區中南路的陳先生告訴武漢晚報記者,他和母親被摔傷的事至今還未解決。
陳先生介紹,今年10月25日晚上9點左右,他和74歲的母親一起從洪山廣場地鐵站下車回家。當時,他們從地鐵站a出口出來乘坐手扶電梯。當電梯上到一半左右高度時突然加速,他和母親猝不及防,一起從電梯上滾落下來。由于母親年紀太大,當時就站不起來了。慌忙之下,他撥打了110和120。
陳先生告訴記者,他撥打110后,洪山廣場地鐵站一位李姓負責人對他說,讓他們先到醫院就診,看完病之后花了多少錢,拿著發票來找他們。為了不耽誤母親就診,民警和救護車到達現場后,他和母親一起到醫院去了。
后經醫生確認,陳先生母親的右臂粉碎性骨折,而陳先生自己身體也有多處軟組織受傷。截至上周,陳先生的母親出院,他和母親看病總共花了近4萬元。
陳先生稱,前幾天,他帶著看病的發票來到洪山廣場地鐵站,當時那位李姓負責人不在。后來是一位叫段治的乘客受傷協調專員接待了他。幾經溝通,段治表示由于事故原因并不明確,所以目前地鐵部門還不能做出決定。隨后幾天,陳先生又多次找地鐵公司索賠,都沒有結果。
本月18日,武漢晚報記者聯系了地鐵公司服務部的工作人員。他們在了解了陳先生的情況后,當即表示,會立刻與乘客受傷專員部門協調此事,3個工作日內會給予陳先生回復。
后來,陳先生告訴記者,段治回復他稱,最多只能賠付5000元。陳先生對此感到很無奈。由于段治一直不肯提供自己的手機號碼,記者始終未能找到其本人。昨天下午,記者終于聯系上了段治。但是,他只是說還在與陳先生溝通,不愿過多透露目前的情況。
湖北金衛律師事務所的周南律師稱,就陳先生的情況來看,地鐵公司賠償醫療費是最基本的。倘若雙方連這一點都達不成共識,那么陳先生可以到當時報案的派出所開具出警證明,再加上有監控錄像,然后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
其間,陳先生到過街道口派出所,看了當時他和母親從電梯上跌落的監控錄像。據提供監控錄像的彭警官介紹,這件事情,他們警方并不好干預,只能由他們雙方自己溝通,陳先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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