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組織縣域內電梯使用管理單位和電梯維護保養單位負責人及其電梯管理人員、維保人員等80余人學習了《貴州省電梯安全管理辦法》。
此次培訓旨在切實做好《貴州省電梯安全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預防和減少事故,降低電梯故障率,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
會上,該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安委辦相關人員組織與會人員學習了《貴州省電梯安全管理辦法》,指出今后學校、醫院、車站、機場、商場、體育場館等公眾聚集場所的電梯,將是重點監督檢查對象。公眾聚集場所使用的電梯,應當安裝電梯視頻運行監控系統,視頻信息應當至少保存1個月。電梯轎廂內張貼應急救援標識,電梯轎廂和井道內應保證通信信號覆蓋。電梯應由持證人員操作。還傳達了我縣將建立對電梯使用管理、維護保養單位的質量信譽考核和失信企業懲戒制度,向社會公布企業不良行為記錄,倒逼企業提升產品質量,加強安全管理,形成社會共治和“優勝劣汰”的市場環境。鼓勵、支持各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投保電梯安全責任保險,提高事故賠付能力。
通過《辦法》的學習,電梯使用管理單位和電梯維護保養單位負責人及其電梯管理人員、維保人員詳細了解電梯的選型配置、生產、經營、使用、維護保養、檢驗、檢測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的相關規定。該《辦法》實施后對電梯使用主體責任不明確、維保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電梯大修或更新改造資金提取使用困難、責任保險推行力度不夠、應急救援機制不健全等突出問題提出了解決辦法,對有效預防或減少電梯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穩定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會議強調,電梯使用單位作為安全主體第一責任人要切實高度重視,要深刻認識電梯監管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必要性和復雜性,消除事故隱患,切實解決“疑難雜癥”,堅決遏制電梯事故發生。要以貫徹實施《辦法》為契機,努力提升全縣電梯安全整體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