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本身質量有問題或者缺乏保養等,常會引發電梯“困人”、甚至“吃人”的事件。去年7月份,杭州某小區就曾發生過由于電梯老舊出現故障導致的悲劇。為了加強電梯安全監管,預防和減少電梯事故,昨天,市政府網站公布了《杭州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從電梯的生產、經營、使用、維護保養、檢驗、檢測、安全風險評估、以及監督管理等全方位進行了詳細的規定,該《辦法》將從12月1日起開始實施。
在電梯生產方面,《辦法》規定,電梯生產單位禁止將報廢的零部件用于電梯生產,如果違反,將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1萬到10萬元以下罰款。
在電梯的內部配備上也有具體的規定。比如要有運行參數采集和網絡遠程傳輸功能的監測裝置。也就是說,今后學校、幼兒園、醫院、車站、軌道交通站、行人過街設施、機場、客運碼頭、商場、體育場館、展覽館、公園等公眾聚集場所以及新建住宅的電梯,都要安裝視頻監控設施,并保證正常運行。
電梯的安裝、改造、修理也要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其委托的依法取得相應許可的單位進行。而受托單位也不能再將電梯的安裝、改造、修理等業務再轉給其他人,否則將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電梯能不能正常運行,平時的維護保養也很重要。《辦法》中對這方面也有了具體的規定。比如,要求從事電梯維保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并符合國家、省相關電梯維護保養規范的規定。而且,維保單位不得轉包、分包或者變相轉包、分包維護保養的業務。
此外,應急救援電話未能24小時有效應答,或者在乘客被困報警后,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趕到現場實施救援的,維修保養單位也有責任,將會受到1萬到10萬元以下罰款。同時,電梯的顯著位置也要標示本單位的名稱、應急救援電話、投訴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