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會專題詢問老舊小區改造
昨天召開的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老舊小區管理和基礎設施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條件”議案辦理情況的報告。副市長陳剛攜市發改委、市住建委、重大項目辦、市質監局、市城管委等委辦局負責人接受人大代表現場專題詢問。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問題成了代表詢問的焦點。
代表追問
為何電梯加裝難
常委會委員劉維林的問題一針見血,“政府表示今年要為老樓加裝24部電梯,距年底還有1個月了,請問這項工作年底能否完成?”面對詢問,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坦言,目前離年初確定的目標完成還有一定的距離,不過各區都基本確定了試點項目。
為什么不能完成?對此,該負責人解釋說,目前與年初確定的目標完成還有一定的距離,主要原因有三個。首先是存在低層業主協調難問題。“按照《物權法》規定,安裝電梯要100%業主同意,安裝電梯會對采光、通風、照明形成影響,也對低層業主權利影響大,所以他們不同意”。其次是改造資金籌集難。這位負責人說,財政對于每戶電梯補助24萬元,這與安電梯的總費用相比差距大。第三是安裝電梯的現狀條件參差不齊,建設管理主體確定難等。
雖然面臨困難,市住建委等相關部門擬采取各種措施,促進試點項目落地。首先住建委將會同相關部門督促指導項目實施。其次,計劃提高財政支持力度,適當增加財政補貼額度。此外,試點項目數量可在各區調整,條件較好、居民意愿一致的小區,適當增加數量。
代表“較真”
現場質詢住建委
加裝電梯成了人大代表詢問的焦點話題。在現場,有代表就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的法律依據與相關部門“較真”起來。
衛愛民代表詢問,“剛才我聽住建委的同志說《物權法》有規定,100%的人同意才能加裝電梯,我不知道是哪條規定?電梯安裝有很多難題,低層老百姓不同意,資金的安排等等,想聽聽住建委有什么考慮?”
面對詢問,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物權法》條例的第89條規定“安裝電梯建筑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臨建筑物的通風、采光和日照”,“主要是針對這條。”
聽到回答,衛愛民代表當場翻出手機查出法規念了起來:“《物權法》第76條規定,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其中第六款規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應當經占建筑總面積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激烈的“交鋒”目的都是為了更好地解決問題。詢問尾聲,副市長陳剛表示,各位代表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議意見,今后工作中要把這些建議意見變成行動。
電梯老齡化凸顯
副市長陳剛在報告中表示,近些年,本市一直在推進以抗震加固和節能改造為牽引的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作,共完成改造面積6562萬平方米市屬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共涉及小區1678個,樓棟1.37萬棟,惠及81.9萬戶,七分之一的城鎮居民受益。
通過老舊小區綜合整治,房屋能夠達到北京市抗震設防要求,室內平均溫度提升3℃至5℃,小區公共服務設施得到完善,違法建設得到治理,宜居水平顯著提高。每年節約標準煤55萬噸,相當于2800萬平方米新建居住建筑用能,減少碳排放約165萬噸。
不過,陳剛表示,老舊小區管理和基礎設施改造仍然面臨很多問題。例如,在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過程中,有時遇到具體改造內容難以統一又受到資金和改造時限制約時就不得已甩項,有的小區同一下水立管有一戶不同意改造,而業主達成共識又需要較長時間,下水改造只能甩項。
在住宅電梯方面,電梯“老齡化”現象凸顯,故障率增高。截至2015年年底,共評估老舊住宅電梯3869臺,有211臺運行正常,有3648臺存在風險隱患,需要進行更新、改造或修理,占已評估電梯的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