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市場監管局日前公布的《電梯安全評估規程》和《深圳市電梯運行監測系統技術規范》11月1日開始實施,新規要求15年以上的電梯必須進行風險評估。上周末,南都記者在羅湖區走訪老舊小區,對于新規,絕大部分物管表示“不知情”“未聽說”。
新規
三類電梯須進行安全評估
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公布的《電梯安全評估規程》和《深圳市電梯運行監測系統技術規范》11月1日開始實施,《規程》規定有三類電梯必須進行風險評估:自首次辦理使用登記之日起滿十五年的或者安全評估后繼續使用滿五年的;發生一般等級以上事故的和使用單位認為有必要的。安全評估機構應當具備一定資質,并應經深圳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委員會認定。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特種設備安全條例》規定,有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的電梯使用單位未進行電梯安全評估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處以兩萬元罰款。官方統計,深圳現有電梯近12萬臺,其中,使用年限超過15年的有70 0 0多臺。由于使用時間較長,這些電梯風險隱患相對較大。
《規程》規定,安全評估機構須在完成現場安全評估工作后10個工作日內出具安全評估報告,并根據各項目的評估結果,結合零部件更換的情況、技術條件和成本,提出對電梯采取修理、重大修理、改造或者更換新梯的建議。“小區須要更換新梯但因各種原因無法更換的,物業管理處應該將評估報告張貼在醒目位置讓業主知曉。”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解讀
市場監管局:剛性執法還需時日
“《規程》和《規范》雖于本月1日起實施,但剛性執法還需時日,公眾對于新規的出臺需要有一個了解的過程,所以目前我們還是想以宣傳為主。”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特設處副處長曹必剛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表示。
據介紹,目前只深圳市特種設備研究院和深圳市特種設備行業協會可以承接電梯安全評估項目,待深圳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認定工作啟動后,電梯安全評估將實行市場化,屆時,具備一定資質、經專家委員會認定的機構也可參與進來承接該項目。
針對公眾較為關心的電梯評估費用問題,曹必剛表示,電梯評估費用標準無需物價部門制定,而是由評估單位和被評估單位雙方自行議價。被評估單位即電梯使用單位,引進了物業管理處的住宅小區或寫字樓,電梯安全評估費由物業管理處從物業費中支出。
現象
電梯頻出故障 年檢卻都合格
新規未出臺前,職能部門對電梯的監管主要是根據《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規定,一年檢驗一次,俗稱電梯年檢。年檢合格的電梯就能放心乘坐嗎?其實不然。
羅湖區海富花園是20多年的老小區,電梯使用超過了20年,經常發生故障,此前也出現過困人事件,引來業主投訴。南都記者11月17日來到海富花園,看到電梯有年檢合格標志。管理處主任袁女士介紹,因為電梯使用時間長出現老化,所以經常出現故障,去年底,管理處支出了一筆費用,對一部分電梯進行了整改,更換了一些老化配件。
海富花園共有12部電梯,每年的年檢費用共18000元。為了保障業主的安全,管理處將對小區所有電梯進行大修,目前已經申請了羅湖區老舊電梯更新改造的補助,同時召開了業主大會,動用一部分本體維修基金,加起來一共出資80多萬,對老化的電梯進行更換配件等一系列維修。
為何通過了年檢,電梯仍頻現故障?“所謂的電梯定期年檢,說白了是在固定的時間和規定的項目之下進行的一次開卷考試,送檢的電梯基本上都能拿到合格證,這已經是行業內‘公開的秘密’。”深圳市市場監管局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工作人員表示,不僅僅是深圳,全國的電梯年檢都存在這個問題。
早在2009年,廣東省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就質疑過目前的電梯年檢制度。按代表和委員的說法,電梯年檢的主要問題在于,一是檢測單位壟斷資質,二是主管單位和檢測機構是“父子”關系,問題電梯難以檢測出來。
南都民調中心聯合大粵網發起的問卷調查顯示,超過七成的受訪者乘坐電梯時遭遇過急降、困人、搖晃等事故;認為在現有年檢基礎上有必要對電梯進行安全評估的受訪者超過九成;絕大部分受訪者認為評估費用應該由物業公司支付。
物管大多不知新規,也沒有收到通知
對于本月1日實施的電梯安全評估新規,南都記者采訪了全市20多個電梯頻出故障的老舊小區,這些小區的物業管理處負責人大多表示,他們并不知曉新規,也沒有收到相關通知或文件。在羅湖區海富花園、培森大廈等小區,管理處工作人員表示并沒有收到新規通知。
不過對于新規中的安全評估一事,海富花園管理處主任袁女士表示,作為管理處負責人,一旦出事,她是第一責任人。對老舊電梯進行安全評估,這是對業主的安全負責,管理處雖然要多出一部分錢,但這也是應該的。